1.項目名稱: 安徽創馬優精密電子產業基地裝修改造EPC項目;
2.標段名稱: 安徽創馬優精密電子產業基地裝修改造EPC項目;
3.澄清或修改事項:
事項:
原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:
二、合同工期:工期總日歷天數:150日歷天,其中設計工期30天,施工工期120天,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,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。
現修改為:
工期總日歷天數:90日歷天,其中設計工期10天,施工80天,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,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。
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,本次補遺內容作為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。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工作上的不便,敬請諒解。
4.招標人:蚌埠市臨港科技創新產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蚌埠市經濟開發區大學科技園城市之門西樓16樓16-2
聯系人(受理異議人):齊工
電話:0552-3755578
招標代理機構:蚌埠市招標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
地址:蚌埠市涂山東路1757號投資大廈西裙樓三樓
聯系人(受理異議人):周工
電話:0552-2077815